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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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術科考試第一級至第五級新編的聽力測驗, 於1993年一月起開始實施。
設計這項測驗之目的, 使其更著重領悟力及聽力認知, 而較少著重記憶力。
第四級和第五級的聽力測驗, 如今再度修正, 且自1995年一月起生效。
這本再度修訂的聽力測驗模擬試題, 提供考生對考試的方式與難度有個概念。且教師們可依這本書為指引,
用學生們所彈奏的樂曲去設計教材, 以此強調新聽力測驗與教學的關係。
在考試時, 考官要測驗考生的聽力認知; 當考生猶豫的時候, 若有必要, 考官會給予提示。
任何需要 "唱" 的測驗, 主要目的是考音準,而不是音質。考官不會超越考生的音域發問,
考生可用 "啦"
或任何母音唱或哼出來; 若變聲期的考生, 可用口哨或哼低八度。
第1-5級聽力測驗指南
考官的要求是什麼呢?
每一級的聽力測驗都以18分為滿分, 12分為這項的及格標準。考官的評分標準是以回答的準確性及反應的快慢為依據。
考生一定要快而準的回答問題才能獲得滿分。考官不會逐項分別打分, 但會以考生聽覺靈敏程度而給予一個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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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音樂領悟性的反應又快又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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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分 反應良好, 但有小錯或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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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分 反應尚可, 但有些猶豫和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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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11分或11分以下) 反應慢, 大部份測驗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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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若能使用意大利文術語作答則更好, 但如果不用, 考官不會扣分。
有沒有特別安排給那些視聽有障礙的考生?
視覺有障礙的考生可要求將第四級和第五級的視唱測驗試題放大。眼盲考生則改為考聽唱測驗。
以上要求須在報名時提出申請。
有沒有輔助教材?
教師們可依這本書為指引, 用學生們所彈奏的樂曲去設計教材。
如果教師們需要更多譜例, 以便為學生準備或多了解考官怎麼發問;
請參閱羅納德.史密斯所著 "聽力測驗練習" 第一冊、第二冊及第三冊。
這三冊各另有CD。
逐級指南
下列為考官 (翻譯員) 考試時的問法。為了使教師們上課方便, 我們整理出來,
教師可用此方式, 配合聽力測驗範例一書, 作為上課使用。
(請閱各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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