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科考試應注意事項
一般應注意事項 *申請人必須在報名表上。任何要與本辦事處連絡之事,請用書信(傳真)並請申請人簽名。 *關於考試之相關事宜(資料寄送、查詢成績等),本辦事處不接受申請人之外之要求或查詢。 *關於翻譯,請於報名時決定。若現場或事後要求翻譯,必須補繳加雙倍的翻譯費用(也就是原費用的三倍)。 *考生必須於六月底前充分地準備好考試,不得用尚未準備好考試的理由要求延期。 *考試日期之決定,我們儘量以申請人之希望日期為原則(依報名順序優先)。若無法依照申請人所希望之日期,本辦事處將會告知申請人。如果確定有任何可能的衝突行程,請在五月底之前告知並提出證明以利安排錯開,考試日期一旦決定則不能更改。若暑假要出國的考生請報名時告知並提出機票證明,一律排在六月底七月初考試。 *考試的時間會準時進行,且依照時間表保持考試流程的順暢進行。考生最晚應在考試前十五分鐘至考場報到,若遲到的考生將會失去考試資格。 *考試報名一旦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延期,除非考試沒有安排舉行。 *考試報名一旦成立,即視同同意所有考試規則及注意事項。
考試應注意事項 *鋼琴、豎琴外之考生應自備伴奏,以使音樂完整的呈現。與伴奏之間的配合和默契也會列入評分範圍。若無伴奏,會使評分難以進行。 *請注意考試選曲規則,選錯曲將不予計分。 *反覆記號和Da Capo的處理:考試中樂曲反覆記號的樂段通常是不必重複彈奏。但Da Capo和Dal Segno的記號必須要表現出來,才能保持曲式的完整。 *翻譜: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情況下,可影印一頁或一段譜來減低翻譜的困難。考試中必須由考生自己翻譜,翻譜時的中斷或困難並不影響考試成績。管風琴、低音大提琴、吉他、豎琴及打擊樂第7.8級的考生,可以帶一位翻譜人員進入考場,但在報名時就要提出申請。 *請注意著作權法,勿使用盜版或影印的樂譜。 *考場內外皆不得錄音。 *考生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電子器具進入考場,違者將扣分或喪失考試資格。
其他文憑考試補充說明 *ARSM可以在各地考試術科考試考場舉行,其他文憑考試全部集中在台北舉行。 *考試過程會全程錄音,然後由考官將報告、成績及考試錄音帶帶回倫敦複審。因此成績將比級數考試晚得知。本辦事處接到成績報告後會儘速掛號給申請人(亦可能由倫敦直接寄給申請人)。 *其他文憑考試的考官,由倫敦的委員會指定考官和考試時間。 *詳細內容請參閱文憑考試摘要(Syllab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