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憑委員會以及品質保證

1.為了品質保證而設有文憑委員會,監督所有有關文憑考試的事項。有關文憑委員會的成員,參考條文以及運作模式都列在文憑委員會文件中。


2.這份文件也列有安排監督文憑委員會的資訊,以及有關獨立證人的作用,權利,安排和責任等資料。


3.聯合委員會以考官對考生音樂性以及理論方面的評論,和以對考試的監督過程,來做對考生評估的決定。為了監督以及調節的目的,所有考試中現場的狀況都將被聯合委員會錄音。繳交報名表格的同時,考生即同意這項錄音的行為,且同意錄音將歸聯合委員會所有且可以匿名方式作為訓練用途。聯合委員會的人員對考官的評語做仔細的檢查,這是非常辛勞的。此外,考試中寫作和術科的部分都持續地被監督著。文憑委員會將仔細觀察那些說明了所有應考考生的成績的資料,且同時批准成績並頒發文憑。因為這些額外層數的檢查,所以考生在考試當時並不被告知成績。雖然聯合委員會期望能盡快將成績告訴考生,但是批准的程序仍需要數星期。

 

4.聯合委員會歡迎考生的建議,問卷在考試結束後可直接寄到聯合委員會。之後會轉交給文憑委員會。

申訴

i 有一申訴程序,且任何認為受到聯合委員會或是考官在某程序上不公平或是怠慢對待的考生都可申訴。

對於純粹學科方面的申訴(例如,只因為考生不滿意他們考試的成績)不被允許。

如果申訴成立,將另加考試,或是重新檢查成績,或是其他有利於申訴者的行動。

在聯合委員會著手正式的申訴程序之前,它必須能接受:
1 此申訴有一個主要的理由,是在考試過程中有某些部分未依照考試規則的這類方面
2 若此方面成立,主要理由是可能因此影響考生的成績。

 

ii 考生若考慮對文憑考試評估的結果提出申訴,需在成績公佈後14天以內寫信給考試部主任,說明:
1 申訴的理由方面。申訴者必須清楚說明這些理由且提供能支持此申訴的證明
2 如果理由成立,此方面如何影響到考生的成績。

 

iii 考試部主任會審查申訴,尋求需要的意見。所有申訴的細節以及它們被處理的方式會定期呈現給文憑委員會。如果有更多爭議,案件會提交文憑委員會,之後會指派一個三人小組來考慮此申訴。此小組所做的決定將是最終的。

考試成績

1.考官不會向考生透漏或是暗示他們交給文憑委員會的評語。評語將交給聯合委員會以便讓文憑委員會監督和批准。之後成績會盡快公佈。


2.聯合委員會不會以電話方式通知成績,且對寄出後而未收到的成績不負責任。


3.聯合委員會對郵寄遺失的證書無法負責。對遺失或是損毀的證書,可繳交10英鎊請求副本。這項的申請需說明考試的日期和地點,以及申請人的姓名和住址,以及考生號碼。如果資料提供有誤,將需繳交額外的費用。

缺考和重考

i 任何應無法出席而需取消考試的考生,必須在決定之後立即以書面說明理由,但是不得遲於考試當天。在英國,書信需直接寄到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在其他國家,寄到當初報名時的代辦處。如果已以書面說明並且是因為某些重大無可避免和預知的事件而無法應考,委員會會決定退還部分的報名費。如果是生病,需附有醫生證明。在英國以外的國家,由聯合委員會決定,可發給一張收據證明允許考生在原始考試日期後的一年內再報考同一項考試。這項收據證明不得兌換現金。若考生以收據證明再度報考而又再度缺考,將不會再有此特權。


ii 考生需照一般方式用報名表格中適當的部分來申請報名。文憑考試必須在第一次報名之後的三年內完成考試。


iii 如果要以下列任何方式延續分數,考官即了解考生要重新考試。這不會影響評估過程的客觀性。對分數延續的部分,評分表上會寫著「分數延續」且會寫上相同的分數。

 

1 指揮和演奏的重考


i 在指揮和演奏項目:
1 指揮考生可同時延續第1部分和第2.1部分的分數,或是只有編曲部分。
2 演奏考生可同時延續第1部分和第2.1部分的分數,或是只有快速練習部分。
3 在文憑(DipABRSM)以及高級文憑層次,考生可繳交他們原始的演奏曲目解說,如果他們是演奏一樣的曲目,但是希望依照先前的口試討論作為基礎來作修改。


ii 在院士文憑層次,考生可以選擇其一:
1 再繳交原始的論文,在報名表格上需註明清楚且不需附副本,或是
2 依照先前口試中的建議做基礎來修改他們的原始論文,且報名時需附上應準備的副本數量。

 

2 教學重考
i 關於所有的教學文憑考試,在各考試層次中,考試的兩部分和第2部份中的兩個內容都視為獨立分開的。


ii 考生第1部分及格,但是第2部份不及格者,可重考第2部分和口試。


iii 考生在第2部分的其中一個內容不及格者,可重考此內容。但是考生也可選擇同時重考那兩個內容。


iv 高級文憑的考生,第1部分的教學紀錄報告和教學實況情形錄影帶在原始教學技巧口試中成績合適者,可重新使用不需再重新繳交。這樣的狀況需在報名表格上說明清楚,且不需附上這些項目,但是考生請記得重考口試討論時會問及這些項目。考生可利用原始繳交文件作為重新繳交的基礎。這樣的情形下,修改的項目需將之前考試所提及的建議列入考慮,且考生報名時需要附上所要求的副本數量。

 

 

語言和翻譯人員

所有的考試都以英文進行。在術科考試中,考生的母語非英文者,在報名時可提早向聯合委員會提出申請,帶入一位獨立人士進入考場(不可為考生的老師或是親戚)作為翻譯人員。

這樣的情況下會給予多餘的時間。任何的費用將是考生的責任。考生也可以付額外的費用,利用聯合委員會的翻譯服務。考生請記得,所有的考試都會被錄音,且若需要,翻譯也會被評估它的準確性。

 

特殊障礙

i 聯合委員會期望能同等對待因為特殊障礙原因而需要特別或是額外的考試設備的考生。標準的安排,包括小部份的額外考試時間,已為一些殘障考生做了安排。例如對於視障和弱視的考生,準備了有特殊記譜或記譜比較大的快速練習。其他的資料可從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處取得。有著其他特殊障礙的考生可寫信給考試部主任,說明以下的資料:
1 簡述殘障的情況,附上一證明文件
2 指出考生所報考的文憑層次以及項目,並簡述若是採用一般的評估模式將會有怎樣的困難
3 指出何時何地這位考生希望考試且希望考試地點有怎樣的特殊設備(例如輪椅進出空間)。


ii 聯合委員會將運用適當的替代辦法在一般的評估程序上做調整,但是這樣的調整會做到不影響考試的水準。

學術認可與服裝

每個成功的文憑考試考生都可在他們的姓名之後加上適當的英文字母。具有聯合委員會文憑者,可向此處取得學術服裝:William Northam & Co Ltd, P.O. Box 367,Waterbeach, Cambridge CB25 9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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