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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憑委員會以及品質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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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了品質保證而設有文憑委員會,監督所有有關文憑考試的事項。有關文憑委員會的成員,參考條文以及運作模式都列在文憑委員會文件中。
4.聯合委員會歡迎考生的建議,問卷在考試結束後可直接寄到聯合委員會。之後會轉交給文憑委員會。 |
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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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有一申訴程序,且任何認為受到聯合委員會或是考官在某程序上不公平或是怠慢對待的考生都可申訴。 對於純粹學科方面的申訴(例如,只因為考生不滿意他們考試的成績)不被允許。 如果申訴成立,將另加考試,或是重新檢查成績,或是其他有利於申訴者的行動。 在聯合委員會著手正式的申訴程序之前,它必須能接受:
ii 考生若考慮對文憑考試評估的結果提出申訴,需在成績公佈後14天以內寫信給考試部主任,說明:
iii 考試部主任會審查申訴,尋求需要的意見。所有申訴的細節以及它們被處理的方式會定期呈現給文憑委員會。如果有更多爭議,案件會提交文憑委員會,之後會指派一個三人小組來考慮此申訴。此小組所做的決定將是最終的。 |
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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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官不會向考生透漏或是暗示他們交給文憑委員會的評語。評語將交給聯合委員會以便讓文憑委員會監督和批准。之後成績會盡快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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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和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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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任何應無法出席而需取消考試的考生,必須在決定之後立即以書面說明理由,但是不得遲於考試當天。在英國,書信需直接寄到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在其他國家,寄到當初報名時的代辦處。如果已以書面說明並且是因為某些重大無可避免和預知的事件而無法應考,委員會會決定退還部分的報名費。如果是生病,需附有醫生證明。在英國以外的國家,由聯合委員會決定,可發給一張收據證明允許考生在原始考試日期後的一年內再報考同一項考試。這項收據證明不得兌換現金。若考生以收據證明再度報考而又再度缺考,將不會再有此特權。
1 指揮和演奏的重考
2 教學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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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和翻譯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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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考試都以英文進行。在術科考試中,考生的母語非英文者,在報名時可提早向聯合委員會提出申請,帶入一位獨立人士進入考場(不可為考生的老師或是親戚)作為翻譯人員。 這樣的情況下會給予多餘的時間。任何的費用將是考生的責任。考生也可以付額外的費用,利用聯合委員會的翻譯服務。考生請記得,所有的考試都會被錄音,且若需要,翻譯也會被評估它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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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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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聯合委員會期望能同等對待因為特殊障礙原因而需要特別或是額外的考試設備的考生。標準的安排,包括小部份的額外考試時間,已為一些殘障考生做了安排。例如對於視障和弱視的考生,準備了有特殊記譜或記譜比較大的快速練習。其他的資料可從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處取得。有著其他特殊障礙的考生可寫信給考試部主任,說明以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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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認可與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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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成功的文憑考試考生都可在他們的姓名之後加上適當的英文字母。具有聯合委員會文憑者,可向此處取得學術服裝:William Northam & Co Ltd, P.O. Box 367,Waterbeach, Cambridge CB25 9Q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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