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以及條件

a 報名表格

需使用特別的文憑考試報名表格。在英國,報名表格可從地區代表,大部分的音

樂經銷商和直接從聯合委員會處取得。在其他國家,報名表格可從代辦處或是直

接從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取得。報名表格中有著逐步的填寫說明。

在英國,考生的報名費和填寫完整的表格需在報名上註明的報名截止日期之前繳

回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除了指揮的考生之外,請見段落8.iii)。在其他國家,

報名費和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格需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繳回代辦處。在收到報名表

格之後,每位考生都會有一個考生號碼。

b 替代辦法

替代辦法的詳細說明可從聯合委員會的網站上取得(www.abrsm.ac.uk)。也可向

聯合委員會倫敦辦公室索取。考生可以下列資格報名文憑考試,所指示的報名先

決條件,所列出的先決條件替代辦法(列在文憑規則3中),或是,在高級文憑

層次,利用附件A中的特別表格取得合適專業經驗的許可,以及附件B中的APE

推薦信。

c 文件的繳交

所有的文件,包括替代辦法的證明文件,一定隨著報名表格一起繳件。考生以

APE替代辦法報名的一定要隨報名格繳交聯合委員會的許可信件。聯合委員會

對因郵寄而遺失的文件不負任何責任。建議使用非電子且能確保在指定日期前抵

達的方式。

d 接受報名

聯合委員會僅接受符合考試規則的考試報名,且須了解任何聯合委員會的決定將

是最終的。聯合委員會保留可拒絕或是取消任何考生的報名,這種情況下,報

名費用將會退還。對於未收到的考試報名,委員會將不負責任。

7. 地點,日期以及考試時間長度

i 文憑考試將在英國以及愛爾蘭的各地區中心(由聯合委員會依高官以及地點使用情形來決定)以及所有國家的主要中心考試。所有的指揮文憑,和管風琴,大鍵琴,以及打擊樂的演奏和教學文憑考生將在考生提供的地點考試。對這些考生,地點的提供必須不另增加聯合委員會的支出,且必須安靜,有良好照明,且應有書桌和椅子提供給考官。考場外需有一位服務人員。如果需要,考生必須安排給考官的交通工具,依照聯合委員會的指示,以確保考試時間能在最適合的安排之下完成。交通工具的費用可向聯合委員會提報。

ii 演奏和教學的文憑考試將在報名中所公佈的日期考試,其他的國家公佈在日期和費用的資訊中。

iii 指揮文憑的考試日期是依個人情況分別決定。一旦決定,將有一份考試日期之前的行程安排會寄給考生。以做參考,行程安排中通常會有一個六星期的曲目許可程序,之後在考試日期之前有至少兩個月的準備時間。如果考生不想演奏規則中的曲目,報名前至少六星期必須申請聯合委員會的許可。在考試當天演奏曲目的團體一事為考生的責任,不得要求聯合委員會付費。

iv 文憑考試(DipABRSM)時間長度為一小時,高級文憑考試為75分鐘,院士文憑考試為一小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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