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的術科考試第一至第五級,自1993年起採用新版聽力測驗,著重「理解與聽覺辨識」而非記憶力。第四、五級則於1995年再次修訂
本模擬可讓考生了解考試方式與難度,教師也能依此調整教學內容,結合學生的樂曲訓練聽力
考試中,考官主要測驗考生的聽覺理解,必要時會給予提示。涉及歌唱的題目重在音準,不考音質;考官也不會要求超出考生音域的音高。變聲期考生可用哼聲、口哨或唱低八度代替。
每一級的聽力測驗都以 18分 為滿分,12分 為這項的及格標準。考官的評分標準是以 回答的準確性 及 反應的快慢 為依據,考生一定要快而準的回答問題才能獲得滿分。考官不會逐項分別打分,但會以考生聽覺靈敏程度而給予一個總分。
| 分數 | 評語 |
|---|---|
| 18分 | 音樂領悟性的反應又快又準 |
| 15-17分 | 反應良好,但有小錯或猶豫 |
| 12-14分 | 反應尚可,但有些猶豫和錯誤 |
| 不及格 (11分或以下) | 反應慢,大部分測驗不準確 |
考生若能使用 意大利文術語 作答則更好,但如果不用,考官不會扣分。
有
以上要求須在報名時提出申請。
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出版了 聽力測驗範例。
教師們可依這本書為指引,用學生們所彈奏的樂曲去設計教材。
如果教師們需要更多譜例,以便為學生準備或多了解考官怎麼發問,請參閱:
各位用下面的指引一定要同時參考考試規範,教師應該要有一本聽力測驗範例。
以下各級聽力測驗為考官 (翻譯員) 考試時的問法。
為了使教師們上課方便,我們整理出來,教師可用此方式,配合聽力測驗範例一書,作為上課使用。
請閱各分級: